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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期至: 2026年10月31日
此優惠適用之Citi卡發行於 : 香港
憑Citi信用卡單一淨額簽賬滿HK$250或以上,享 HK$50現金券於下次惠顧時使用 。
*每月名額有限,額滿即止。
1. 除特別註明外,優惠適用於由花旗銀行 ( 香港 ) 有限公司 (「花旗銀行」)所發行之Citi信用卡(「認可卡」)之客戶 (「客戶」) 。當但馬屋 (香港) 有限公司(「商戶」) 之簽賬系統不能處理個別卡種類別時,商戶會不接受有關認可卡,詳情請向商戶查詢。 2. 除特別註明外,客戶須於簽賬前向有關商戶示意表明享用有關優惠,並以有關認可卡全數簽賬方可享優惠。 3. 除特別註明外,客戶須於簽賬前輸入有關優惠碼(如適用),並以有關認可卡全數簽賬方可享優惠。 對於因下列原因而導致有關優惠碼未能使用,花旗銀行概不負責亦不作賠償,包括優惠碼已過期;無效或已被取消;名額已滿;未能成功使用;技術問題;以及任何其他可能原因。 4. 除特別註明外,優惠須另加一服務費及茶芥 ( 如適用) ,並將以原價計算,及須由客戶支付。 5. 除特別註明外,優惠不可與其他優惠、折扣或優惠券同時使用、不可轉讓予其他人、不可兌換現金或其他優惠。 6. 優惠須受貨品或服務供應、賬戶審查及批核、依花旗銀行及有關商戶之最終決定權而定。圖片、產品資料及價錢只供參考。 7. 花旗銀行不負責一切有關貨品或服務事宜。任何有關貨品或服務之責任,一概由有關商戶負責。 8. 花旗銀行及有關商戶保留隨時暫停、修改及/或終止優惠以及更改此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花旗銀行及有關商戶對此暫停、修改及/或終止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9. 如有任何爭議,花旗銀行及有關商戶保留最終決定權。 10. 如中英文條款有所差異,一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如宣傳資料與此條款及細則有任何歧義,則以此條款及細則為準。 11. 須受其他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向有關商戶查詢。 12. (a) 此參考文件/此等資料提供有關在香港的花旗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及/或花旗銀行香港分行所提供的賬戶及金融服務的資訊及使用途徑。它不構成,亦不應被詮釋為,向居住於香港以外地區人士的服務提供、邀約或招攬。此參考文件/此等資料不擬向任何身處在分發或使用會違反當地法律或規例的國家的人士分發或供其使用;而此參考文件所述的任何服務或投資或優惠,均不提供予居住於任何提供該等服務或投資會違反當地法律或法規的國家的人士。 (b)在不影響第 (a) 項一般原則下,此推廣/優惠不適用於: (i)居住於歐盟、歐洲經濟區、瑞士、根西、澤西、摩納哥、聖馬連奴、梵蒂岡、曼島、英國、巴西、紐西蘭、牙買加、厄瓜多爾、斯里蘭卡、秘魯、土耳其、阿聯酋及孟加拉之居民; (ii) 擁有歐盟、歐洲經濟區、瑞士、根西、澤西、摩納哥、聖馬連奴、梵蒂岡、曼島及英國永久居留權的人士。 13. 如有任何詐騙/濫用/撤銷或取消已獲授優惠之交易,花旗銀行保留權利取消或撤銷優惠/獎賞而毋須事先通知。 14. 除花旗銀行及合資格客戶外,任何人士均無權根據《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或享有此條款及細則之利益。 15. 此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並按其詮釋。
指定條款及細則: 16. 除特別註明外,推廣期由即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止 (包括首尾兩天) 或當優惠名額已滿,以較早者為準 (「推廣期」)。 17. 客戶於推廣期間於商戶指定餐廳之任何分店以認可卡作單一淨額簽賬 (定義見條款24) 滿HK$250或以上並支付全數,可享 HK$50現金券(「現金券」)於下次惠顧時使用 (「合資格簽賬」)。指定餐廳包括牛陣、但馬屋、本陣、GRILL TAJIMAYA、SUKIYAKIYA及牛陣HANARE Platinum Label,但受制於優惠碼限額,數量有限,先到先得,額滿即止 (「優惠」)。 18. 客戶須於推廣期內以認可卡簽賬並支付全數,方可享優惠。為免產生疑問,優惠不適用於以下類別的交易:所有涉及被取消、正在進行索償、退貨及/或退款等之交易;所有自動轉賬、或未誌賬的交易、或其他不時由花旗銀行指定的方法進行的任何繳費交易;所有以電子錢包或第三方支付程式付款的簽賬 (包括但不限於Payme、WeChat Pay及Alipay HK) 及所有電子錢包增值交易;及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交易;花旗銀行不時決定之任何其他交易類別。 19. 優惠只適用於堂食,不適用於外賣訂單、第三方平台促銷優惠及訂座優惠等。 20. 每筆合資格簽賬 (以單一電子有效發票計算) 只可享此優惠一次。 21. 恕不接受合併或分拆賬單。 22. 此優惠不可與商戶集團實體現金券、會員電子升級現金券或赤牛會員堂食85折同時使用,(會員電子現金券Happy Points Rewards Coupon除外) 。 23. 此優惠每月名額有限。優惠分別由2026年8月1日、9月1日及10月1日,商戶指定餐廳之開店時間開始發放,並分別於2026年8月31日、9月30日及10月31日,商戶指定餐廳之關店前截單時間截止,或名額用完爲止,以較早者為準。 名額發放情況請向商戶之各餐廳查詢。 24. 「單一淨額簽賬」適用於扣除所有適用的折扣、減價金額及現金券價值後之單一簽賬。所有未誌賬/取消/退款/僞造/未經許可之簽賬均不適用於此獎賞。
「現金券」之使用條款及細則: 1. 本推廣下所有HK$50現金券 (「現金券」) 每張面額為HK$50。本推廣下所有優惠券將於客戶於但馬屋 (香港) 有限公司(「商戶」)之每筆合資格簽賬確認後,由商戶於分店即時發放。 2. 商戶將會根據其現存之紀錄,以決定客戶是否合資格獲取有關優惠。花旗銀行不負責一切有關優惠券誌賬安排之事宜。如有任何關於優惠券誌賬的查詢或爭議,請聯絡商戶查詢。 3. 本推廣下之現金券於2026年8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期間有效,逾期未使用將自動失效,並不獲補發。現金券可於下次於商戶之各餐廳惠顧時以認可卡作單一淨額簽賬滿HK$50並用一張優惠券。優惠券不得兌換現金或轉讓,不設找贖,並須根據其條款及細則使用,有關詳情請聯絡商戶查詢。 4. 客戶結賬時必須出示現金券正本。商戶之員工將在兌換時收取現金券。 任何餘額必須透過花旗銀行認可卡支付。 5. 每筆交易只能使用一張現金券。除非有特別說明,否則不得與其他促銷活動同時使用現金券。 6. 花旗銀行及商戶保留使用同等價值禮品取代現金券之權利。 7. 現金券如遺失、污損、損毀、被盜、過期及/或作廢,恕不補發。 8. 花旗銀行並非產品和/或服務供應商,不承擔與此相關的任何責任。 9. 花旗銀行不對第三方提供的產品和/或服務的質量、適銷性或任何目的的適用性或任何其他方面負責。花旗銀行在任何時候均不對以下機構提供的產品和/或服務所遭受的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損失、傷害或損害負責。第三方、有關產品和/或服務的質量或性能的所有爭議應直接與商戶解決。 10. 如客人就合資格簽賬進行退款或取消交易,商戶保留追討優惠差價的權利而毋須作事前通知。 11. 除特別註明外,此現金券不可與其他優惠、折扣或優惠券同時使用,不可轉讓予其他人、不可兌換現金或其他優惠。 12. 花旗銀行及商戶保留自行決定隨時更改、添加或刪除促銷條款和/或終止促銷活動的權利。 13. 有關本優惠之詳情,請查閱citibank.hk/everydaydining。
尖沙咀 厚福街 8號 H8大廈 21樓, 香港
觀塘 觀塘道418號 創紀之城5期 apm 4樓 L4-23號舖, 香港
95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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